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从今年开始到2030年,将在全国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以及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标准主要包括:制定、落实医养结合费用减免、投融资、用地、审批登记等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医保管理措施,制定出台人员培养培训等相关支持性措施;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医养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医养结合服务得到当地老年人普遍认可。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主要包括: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通过第三方测评,入住老年人及家属满意度在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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