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不久,我省公共建筑出入口都将设置自动人体测温装置。3月3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与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开始征求意见。
既有建筑改造避免“大拆大建”
按照要求,既有建筑改造应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使城市有机更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避免大拆大建,并力求改善、提升原建筑使用功能、安全和环境水平。既有建筑的整体改造、局部改造、建筑内部装修及单项改造等改造,不得降低改造建筑及周边建筑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使用性能水平,不得侵害他人权利。既有建筑改造应遵循安全适用、绿色环保、经济合理及施工方便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升绿色技术性能。
住宅局部改造严禁变餐饮、库房等
既有住宅建筑局部改造严禁改造为餐饮、机械加工、宠物医院、娱乐场所、棋牌室、健身房等影响居住环境的项目,以及建材库房、危化品生产加工存储、危废品存储等易燃易爆炸影响居住安全的项目。
公共建筑设施宜用“无接触控制”
在既有公共建筑改造方面,建筑、室外场地、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相互之间应设置连贯的无障碍步行系统。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公共建筑当屋顶增设天窗时,应采取遮阳措施。既有建筑场地内应合理设置绿化用地、透水地面、下凹绿地等控制场地径流技术措施。
大型公共建筑入口处设置门斗或挡风廊,建筑设置保温门、小型公共建筑设置自动门;门窗合理设置外遮阳措施。公共建筑出入口应设置自动人体测温装置。场地主要出入口、门禁系统、电梯宜采用无接触控制方式。
小区宜设置防高空抛物监控设施
在既有小区改造方面,要注重交通流线设计,原则上做到人车分流。住宅小区宜采用先进的环保设施,宜进行固体废弃物及垃圾分类管理。合理布置座椅、景亭、廊架、建筑小品等,并配设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及健身器材等设施,宜增设健身场地和健康步道。
机动车位及公共停车位宜按照当地规划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配置,并按规定要求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非机动车宜就近设置集中停放点,停放点宜具有遮雨措施,并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宜在临近住宅单元出入口处设置救护车辆停靠位置;住宅单元主出入口、人行通道和主要公共活动区域等场所均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主出入口设置无障碍坡道,并且在坡道及出入口台阶两侧设置扶手;出入口地面采用防滑材料或设置防滑措施;小区内部公共卫生间应设无障碍卫生间。(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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