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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相关资料图)

5月11日,记者从召开的宁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上获悉,我区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有力保障人民权益,服务成效不断彰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近年来,自治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纵深推进法律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法律明白人精准培养工程,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协作机制,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在全国率先试点异地协作,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通过优质、高效、便捷的专业法律服务有力保障人民权益,服务成效不断彰显。推进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自治区民政厅依托城乡社区主阵地,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融入城乡社区体系建设、阵地打造、救助服务,让服务在老百姓家门口提档升级、加热升温,提升“家门口”的服务效能。银川市建立了26个部门为成员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吸收优秀的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组建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等多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目前已累计注册服务人员14072人。(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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