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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差异化监管 安徽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没想到这次不予处罚,我们一定吸取教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日前,安徽省泾县桃记宣纸有限公司因固体废物污染,依法要受到10万元的罚款,但公司负责人却收到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免罚清单” 让执法更加“柔性”

桃记宣纸免于处罚,源于安徽出台的“免罚清单”。为了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明确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和适度的容错空间。

“环境执法人员在对桃记宣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厂区围墙外菜园地内露天堆放一般固体废物,依法应处所需处置费用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据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执法一室主任相汉宸介绍,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且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免罚清单”,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在安徽“免罚清单”推出前,法律法规虽有免罚规定,但由于缺乏明确的配套制度作为依据,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的具体案件不敢轻易认定。“免罚清单”将依法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具体化,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为了防止滥用,皖版“免罚清单”严格界定认定条件,按照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的原则,明确了15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

“‘免罚清单’制度有利于建设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同时也让我们在执法监管中进一步紧盯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管领域,把有限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在更需要的地方。”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沈世伟介绍,“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全省16个市共有82起案件因违法违规行为轻微,被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罚金额559万元。近期,第二批“免罚清单”也即将印发。

“正向清单” 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除了“免罚清单”,安徽还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动差异化监管。

皖版“正面清单”明确了5项激励措施: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非必要不现场执法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严格现场执法检查条件;实行执法结果共享和互认;加强现场帮扶,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免罚清单的适用;优先将正面清单企业列入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评优评奖活动。

安徽将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做到无事不扰,同时强化对企业的精准帮扶指导,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立为企业优环境的鲜明导向。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将2307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2841次,减免处罚3次,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帮扶等服务清单内企业651次,大大提升了企业守法获得感。

今年2月,安徽省免罚清单制度、正面清单制度均被评为安徽省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件大事。“我们立足于法治,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让环保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沈世伟表示,“两个清单”一个强调包容审慎,一个强调正向激励,通过高质量执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记者 彭旖旎 通讯员 洪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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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差异化监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生态环境 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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