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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加强用电安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全面落实用户用电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用电安全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居民小区、生产经营单位、农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电气火灾重大隐患,提出了“4+1”风险隐患防控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目前,不含单位和家庭内部输配电线路,我区10千伏以上线路超过4000条,总长度6.3万多公里,电网最大负荷1500多万千瓦,负荷密度每平方公里228千瓦。《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处置用电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安全用电的重点任务。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用电安全,提出要组织物业管理等部门对自有产权配电设施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快改造老旧小区供电设施,鼓励协商移交供电企业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老旧小区用电安全问题;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提出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低压工商业用户使用电加热、鼓风机等大功率设备安全风险,针对隐患加强宣传指导并督促整改;关于加强农村用电安全,提出严禁在供电企业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对鱼塘、养殖场等场所使用的加压泵、粉碎机等农用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严禁用电捕鱼和其他动物,避免私自布设自制电器具;关于加强公共机构用电安全,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要规范用电制度,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章违规使用电器,及时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电器等,做到“即开即用”“人走电断”;关于加强电气火灾排查治理,提出要重点整治特殊场所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飞线”、入户、楼道内充电,整治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等突出风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处处长海涛介绍,为确保用电安全防控工作落实到位,《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下一步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各地各企业,抓好《方案》落实工作,及时发现、处置用电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杨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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