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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95%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相关资料图)

人民调解是诉讼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去年排查矛盾纠纷11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4.5万余件,实现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形成。

去年底,吴忠市红寺堡区的海某某在车间工作时,被意外砸碎左脚拇指。海某某与劳务派遣公司就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发生纠纷,随后,双方主动来到太阳山司法所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赔付海某某医疗及误工费用共计1.2万元,海某某自愿和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处于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灵活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自治区司法厅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塞上枫桥”调解品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形成以覆盖农村、城市、企事业单位、行业专业领域的人民调解“四张网”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推动了矛盾纠纷依法及时高效化解。

张女士的孩子从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某教育培训机构结业,考虑到还有培训课程未上完,张女士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剩余的课时费4200元被拒,双方争执不下。2月1日,凤凰北街司法所调解员吴海娟详细了解情况后,展开调解,对剩余课程的缴退费用进行复核。因培训机构负责人在外省探亲,吴海娟与其进行了电话沟通,经调解,该培训机构负责人答应退还张女士4200元。

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868个,在公安等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并搭建矛盾纠纷高效直通平台,实现了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联动对接。同时,在全区创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1215个,并建立金牌调解员等队伍,吸纳1056名律师、退休政法干警等担任调解员,提升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去年,宁夏人民调解“四张网”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塞上枫桥”经验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做法予以全国通报推广。(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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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民调解 劳务派遣 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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