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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2月8日,记者从宁夏司法厅获悉,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启动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工程暨“八个一”专项行动,到2023年底,全区每十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达到150件以上,县级以上全部设立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标准、质量监管制度。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工程暨“八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实施制度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对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行法律援助规章制度进行对照检查,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梳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者废止。
实施案件评查以评促改提升行动,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持续加强全区案件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全区“受援群众大回访”“法律援助案件大评查”活动,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实行“点援”+“轮派”相结合的方式为受援人指派承办人员,名优律师办案量占律师办案总量30%以上。实施案件补贴清查整治行动,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并严肃查处侵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实施承办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将《法律援助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实施法援惠民生公益服务行动,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平台开通“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等多个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一免五优先”制度。构建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的法律援助应急服务圈,可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
同时,实施组织队伍建设规范化行动,依法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重点督导银川市、石嘴山市依法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残疾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站点建设,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实施典型案例评选展示行动,总结宣传典型案例的优秀做法和经验,加强普及法律援助法,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法律援助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宣传月主题实践行动,在2023年8月《法律援助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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