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提醒大家与旧的婚姻法不同,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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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夫妻个人财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