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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盐池县某小区100多户业主所欠物业管理费在盐池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圆满解决。物业公司经理用一幅“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表达自己心情。他说,当时收不齐物业费,情急之下,物业公司将其中4名业主诉至法院,是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调解,最终使100多户的业主在被诉业主的带动下全部缴清了所欠物业费,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误会和矛盾,促进双方关系良性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致使法院受案量逐年递增。
“2021年,盐池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773件,较比2016年受理各类案件4180件增长了1.3倍,而盐池县人民法院法官只有20余人,每位法官年均办案量接近400件。‘案多人少’的工作现状促使我们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盐池县人民法院院长胡超向记者介绍,民事案件占盐池县法院收案总数的56.87%,主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头戏”,因此,妥善化解处理民事纠纷,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一摞摞厚厚的案件卷宗中,记者看到,大部分诉前调解案件来源于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矛盾、买卖合同和交通事故等。2016年11月26日,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款20000元,书面约定月利息2%,答应随要随还。经张某多次催要,徐某于2023年1月15日向张某归还5000元,部分本金和利息尚未归还。2023年7月26日,张某将徐某诉讼到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承办法官陈斌将此案委派盐池县高沙窝镇惠民诉讼服务站调解。次日,调解员依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并于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仅用时三日解决了欠款纠纷,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借贷等纠纷形成的初期矛盾不太尖锐,通过调解容易从根本上消除矛盾。”胡超介绍说,为了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盐池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诉源治理,将各类案件纠纷化解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
在诉源治理体系建设中,盐池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外部合作,聘请200余名网格员、调解员、村两委人员作为盐池县法院特邀调解员和执行联络员,通过加强法院与社区(村)的配合,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并于2017年在全区首创提出了“麻黄山乡惠民诉讼服务站”,到2018年建立起辐射全县4镇4乡1个街道的9个“惠民诉讼服务站”,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整合,最大限度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对于来访来诉的群众,由司法所联络员进行登记后,根据群众诉求,对一部分简易纠纷,由司法所主导进行调解处理,法官及时进行沟通,提供指导,对于争议较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法官、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判决。同时,在法院机关和派出法庭设立4个人大代表联络室,邀请人大代表进驻,积极参与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构建起群众说事、代表说理、法官说法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
自2022年以来,盐池县人民法院在原有的诉源治理机制上进行整合,推出了“法官+社区(村)+网格+N” 多元解纷机制,探索以法院为主导,以社区、村委会、村民小组、企业工会、学校、社团群团组织等联络点为基点,以法官或法官助理为联结点,向基层网格化延伸、向线上延伸、向矛盾高发领域延伸,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官村官双助理”“惠民诉讼服务站”“人大代表联络室”联动机制平台,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的新模式。
据盐池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2年开始,盐池县受理案件量首次下降,其中,民事案件中32%通过诉前分流,调解成功率达到65%,节约诉讼费将近20万元。2023年上半年民事案件收案数较去年同期下降19.59%。
盐池县人民法院开出诉源治理“良方”,不仅降低了矛盾双方的诉讼成本,也缓解了法院的审判执行压力,让“治已病”“防未病”的司法成效不断提升当地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宁夏新闻网记者 胡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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