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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加快构建全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


(资料图片)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闫文丽)8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民政厅联合13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全区基层末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构建全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自治区民政部门把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社”一体化发展,构建“一中心一站一家”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县级枢纽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取“五社联动”方式,设立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与司法、团委、妇联、社工联动,为困境儿童提供“一条龙”“全方位”服务;推广宁夏儿童福利院“开门办院”经验做法,聚焦0-6周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困境儿童保障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惠及更多困难残疾儿童。

《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设区的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达到75%,乡镇(街道)未保站或工作专干全覆盖。到2025年底,实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基础更加完善、保障更加有力、运行更加规范,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社会组织和社工全面参与基层未保工作的格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整合、盘活各类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等资源,优先用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立和建设,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

《通知》明确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引导地级市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重点发挥专业支持、临时监护、承接交办、资源协调、示范引导、业务指导于培训等功能;引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重点发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事务办理、工作指导、沟通协调、个案处置功能;规范儿童之家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儿童之家服务指南》要求,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标准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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