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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打破户籍身份等限制畅通民企职称评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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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一体推进,聚焦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破除人才发展机制障碍,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优化职称评审服务,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释放职称评审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不畅问题,自治区人社厅打破职称评审对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凡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我区申报职称评审。人事管理属外省企业工作驻地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属地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在我区就近参评职称。由劳务派遣机构派出到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申报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照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职称代理机构推荐申报职称。

我区积极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机制,对从区外、中央驻宁单位调入我区或军队转业安置(自主择业)到我区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单位)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确认。公布《部分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任职对应管理目录》,对已取得对应目录内57种职业资格视同取得相应层级和专业职称,不必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不再办理换发职称证书,减少人才重复评价,为专业技术人员减负。

对民营企业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参加过职称评审、受职称层级所限只能从初级职称申报的问题,我区开辟绿色通道,打破非公有制企业参评职称层级壁垒,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较长、未参评过职称、业绩贡献达到评审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满15年可参评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和以考代评的系列除外。对市场业绩突出、企业效益显著和社会贡献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考试,考试合格可直接参评高级经济师职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不受职称、学历、任职年限、论文等限制,不拘一格评价人才。

为全区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自治区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记者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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