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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与沪浙苏三地签订人社协作协议-世界观热点


【资料图】

3月26日至4月1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组团”赴上海、浙江、江苏学习考察,与三地人社部门在人才发展、技工教育等方面签订协作协议,携手共同推动东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人才发展方面,加强中青年人才学习培训、博士后交流合作、继续教育资源共享、柔性引才引智服务和院士专家疗养服务,搭建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在技工教育方面,支持双方技工院校按照“学校共建、专业共设、课程共享、师资共培、项目共做、人才共育、就业共促”的合作原则,加强技能人才跨区域联合培养,建立一体化师资合作培养和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机制。

在人力资源方面,推动共建发展,开展交流合作,探索共建人力资源产业园,共享人力资源信息,以“大手拉小手”的方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共同发展。

在劳务协作方面,建立劳务协作长效化工作机制,开展就业信息核实工作,双方支持转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在对方省区就业创业,享受同城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劳务协作服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逐步推进社保经办服务跨地区办理,加强社保关系转移管理和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推动共享共用数据,探索建立跨地区基金要情联查、社保案件联办制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行为。

在劳动关系方面,加强双方在劳动关系领域交流协作,建立联合打击欠薪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依法受理和办理涉及对方务工人员发送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好跟踪服务,依法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在人社系统内部深化合作方面,建立双方互帮互学互观互培机制,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互派人员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借鉴两地经验做法,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质效。建立两地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实现双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自治区人社厅将以与上海、浙江、江苏三地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契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认真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聚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目标,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大局稳定。聚焦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聚焦技能人才培养的新任务,实施“技能宁夏”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000人以上。(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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