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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居环境 提升乡村颜值-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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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自治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效果明显,村容村貌变化很大。但受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村民环卫意识不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代表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马慧娟:作为一个农民,这些年我见证了农村人居环境的飞速改善。我的家乡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玉池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1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天打扫两次,把村里的公共卫生搞得挺干净。不只是玉池村,宁夏很多农村走的都是这样的保洁路子,效果很不错。农村公共卫生采取的是统一保洁,容易监督管理。比较困难的是农村庭院卫生,这些属于家庭保洁区域,依赖于户主个人自觉,因此人居环境参差不齐。近年来,吴忠市大力开展“六个先锋”示范引领行动,其中一项“先锋”内容就是“美丽庭院”。对庭院卫生搞得好的家庭,公开授牌表彰,还给予贷款等实际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村民搞好庭院卫生的积极性。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有赖于国家财政支持和家庭收入的增长。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后,农民自然就有了改善人居环境的动力,去追求更加美好的生活。

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杨淑丽:建议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全区各级政府牵头,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发展程度和乡土特色的保护传承,科学分类做好乡村规划。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有计划、分年度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解决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加强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建设,采用人工湿地、就农就地消纳等方式,积极推进已处理生活污水和厕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垃圾分类意识,教会群众垃圾分类的方法,努力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程度。持续清洁村庄,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引进市场机制和社会化服务,公益岗位优先聘用低收入人员,合理配备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队伍。明确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健全公共设施管护制度。依法探索推行对农村厕所清掏、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维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明确职能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记者 杜晓星 马越 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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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居环境 生活污水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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