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截至目前,广东已批准合伙联营律所15家,共有108名港澳律师派驻到合伙联营所,204名港澳居民经批准成为内地执业律师。
为破解粤港澳大湾区不同法域的制约,推动落实大湾区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2019年9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广东省司法厅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在香港召开第一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就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达成共识。
2019年以来,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并推动实施,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调解方面,2021年举行的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有力推动三地调解规则衔接、调解员资格互认、标准对接。
广东省司法厅还开发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小程序,实现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等的多方对接,打造线上“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指导珠三角九市司法局引导、支持、规范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
如今,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等13家涉外商事调解组织相继成立,积极吸纳粤港澳资深律师、专家学者等206人担任涉外调解员。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推动搭建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1年度会议、2021环太律协仲裁日等活动。
2021年7月31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开考;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将于2022年6月11日举行。(记者/吴晓娴通讯员/粤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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