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居住区,关于新建居住区的所有信息
安徽城市小区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 为规范新建居住(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安徽省制定《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自2022年7月20 2022-07-01 14: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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