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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依法带娃”这堂必修课

漫画  谢鑫

“我的孩子我想怎么教育就怎么教育,碍着你啥事了?”这是个别家长在“怼人”时常说的话。但,这话今后不管用了。

不信?请看:因未成年人杨程(化名)涉嫌一起案件,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上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卫市检察院等单位日前联合向杨程父亲发出了全区首份《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师将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后续还将根据杨程家庭实际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细读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可谓“喜忧参半”。

喜的是,从早前我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明确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到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规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可以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再到今日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在我区落实“掷地有声”,这一切足以说明,任性教育正在成为历史,“依法带娃”时代悄然来临。今后,家长不正确履行抚养责任,就“碍着”法律的事了,不仅仅会收到家庭教育指导令,当事人如果拒不履行,还将面临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忧的是,有“令”发出,就意味着还有家长仍不合格。其实,每位家长都明白“子不教,父之过”“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的道理,但现实中,像杨程父亲这样“有过”的家长并非个例,很多家庭教育都存在各种问题。比如,“丧偶式教育”模式下,父母一方严重缺位、棍棒教育、溺爱等现象普遍存在,等等。这些都会导致孩子成长道路出现偏差,甚至误入歧途,走上不归路。对此,许多家长都应亟需反思,也亟需纠偏。

当然,从因果关系来看,正是因为有了“忧”的现状,才有了“喜”的出现;有了“喜”的进步,“忧”的现状才会逐渐改变。就此而言,我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对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提醒、警示、教育,有利于规范家长正确履行抚养责任;对社会公众而言,更是一堂及时的普法公开课,不仅让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法治社会,养育孩子不只是父母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责任,遵守称职父母的规矩,承担合格家长的职责,是必须做的事;还可以鞭策家长积极行动起来,自测自省是否称职合格,学会“教什么”“怎么教”,为孩子打好样,助力子女茁壮成长。

总之,“依法带娃”时代,当好家长是必修课。把法律条文落实好,让家庭教育指导令传导出的价值导向和教育理念成为共同行动,也是社会各界必尽的职责。一起携手,相向而行,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天,我们一定行!(虎权)

关键词: 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 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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